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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乡村振兴”债为区县城投打开一扇窗

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及乡村振兴战略,将其确立为国家七大发展战略之一。

摘 要

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及乡村振兴战略,将其确立为国家七大发展战略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法治保障。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改委、证监会及交易所均推出了乡村振兴相关债券产品,且已有越来越多的区域及城投成功发行“乡村振兴”债券,为当地“三农”建设资金开辟了新途径,本文将聚焦分析此类债券。

截至2021年6月25日,已有福建、河北、河南、江西、辽宁、山东、四川和西藏等发行了专门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总规模316亿元,以5年期为主,涉及农旅融合、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园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用途。

乡村振兴票据是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于2021年3月15日正式推出的品种。截至2021年6月25日,共有57家主体发行过乡村振兴票据,存续金额442.35亿元;其中城投共有28家,存续金额188.50亿元。从城投行政级别来看,以省级为主,合计14家城投,占比50%;区县级主体8家,占比29%,其中江苏省的区县级平台最多(6家)。

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债是发改委针对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设立的。截至6月25日,已有13家城投申报过县城专项债。其中,9家城投已获批文,获批额度共98亿元(3家已成功发行共计23亿元);4家城投的申报已被受理,申报额度共83亿元。从主体行政级别来看,13家新型城镇化专项债申报主体中,以区县级城投为主,共计10家。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是发改委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背景下提出。截至6月25日,10家城投的申报均已获批,获批额度81.50亿元;6家已发行成功,发行金额43.50亿元。从主体行政级别来看,区县级平台有8家,另外2家为省级园区平台和市级平台。

2021年6月16-24日,沪深交易所两单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券纷纷落地,标志着证监会及交易所在乡村振兴方面也迈出了重要一步。

综合上述三大系列“乡村振兴”债券来看,区县级城投发行(申报)家数最多,为26家。在当前区县级城投发债政策收紧的环境下,“乡村振兴”债券打开了一扇窗。在已发行及成功获批“乡村振兴”债券的23个区县中,江苏省区县数量遥遥领先,为12个。

核心假设风险:城投相关政策超预期、数据口径存在偏差。

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及乡村振兴战略,将其确立为国家七大发展战略之一(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主要是对“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出的部署,指出“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自2017年党的十九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以来,2018-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并且2021年4月29日,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于6月1日起施行,从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法治保障。

2021年农业农村部将推动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将继续加大。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改委和证监会(交易所)也均推出了乡村振兴相关的债券产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已有越来越多的区域及城投成功发行乡村振兴类债券,为当地“三农”建设资金来源开辟了新途径,因而本文将聚焦分析此类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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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有哪些投融资渠道?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纲领,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方面,提出了要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农业农村多元投入格局。

(一)财政优先保障


基于农村基础设施等“三农”问题明显的(准)公共产品定位,需要政府投入并承担主导责任。2018年以来历年的重要文件中均提到保障及加大财政“三农”投入力度,主要是从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地方政府债券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提高土地出让收入对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等进行支持。


在地方政府债券方面,2021年农业农村部的《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的通知》最能体现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倾向,还特别指出债券发行重点支持的主要有高标准农田、现代种业提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现代农业园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污水处理、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等重大项目。《通知》还给出了四类典型农业农村专项债品种和偿债来源,分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以耕地占补平衡交易指标为主要偿债来源)、村庄整治建设专项债(以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指标为主要偿债来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专项债(以项目经营收益为主要偿债来源)和镇村污水处理设施专项债(以财政补助和收取污水处理费相结合作为主要偿债来源)。

值得注意的是,农业农村部《通知》中提到2020年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低于10亿元的省份,要进一步加大专项债项目储备力度,指导市县增加项目储备数量,提升项目储备质量,为扩大发行规模奠定基础。


截至2021年6月25日,已有福建、河北、河南、江西、辽宁、山东、四川和西藏等发行了专门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政府专项债券(如“XX省乡村振兴专项债券”),发行总规模316亿元,以5年期为主。统计样本中四川、江西发行规模显著高于其他省份,四川省乡村振兴专项债共计发行了28期,共计153.36亿元,涉及省内各市县农旅融合、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园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用途;江西省2019-2021每年度发行1期,共计124.0亿元,均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土地平整工程、土地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送电工程等)。

也有省份以一般政府债券形式发行。2021年6月8日,2021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发行22.90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二)金融重点倾斜


乡村振兴“金融重点倾斜”的本质,是构建一个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将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金融支农组织体系主要包括了国开行、农发行(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支持),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储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运营体系),大型商业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等专营机制),中小型银行(网点渠道建设),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主力军)等。

2021年6月16日,农发行在提供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方面迈出重要一步,首次尝试30年超长期债券品种,发行了30年政策性金融债“21农发30”,规模30亿元,中标利率为3.92%,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农发行支持国家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建设等“三农”贷款投放。


2021年5月31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到的“制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正式落地,自2021年7月4日起施行。《办法》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将用于相应的激励约束等制度安排。

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分定量指标(权重75%)和定性指标(权重25%)。定量指标包括五类:1.贷款总量:涉农贷款存量、增量及增速;2.贷款结构:农林牧渔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贷款存量、增量及增速;3.贷款比重:涉农贷款存量及增量占比、普惠型涉农贷款存量及增量占比等;4.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主题卡发放量等;5.资产质量:涉农贷款不良率。定性指标包括政策实施、制度建设、金融创新、金融环境、外部评价五类。另设加分项(“三农”专项金融债发行或投资持有情况、涉农贷款利率水平)、扣分项。

(三)社会积极参与

社会资本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力量。在财政优先保障的基础上,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2021年4月22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了《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列示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重点产业和领域,以及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投入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乡村振兴票据的政策说明中,提到了将利用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产品支持乡村振兴,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募集资金聚焦“三农”发展,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农民就业增收、农业现代化、乡村建设等项目,助力脱贫攻坚跃向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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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债券有哪些品种?


为贯彻落实“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的要求,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乡村振兴票据、扶贫票据)、发改委(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证监会及交易所(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扶贫专项公司债)推出了各自的债券产品,为涉及乡村振兴相关业务的城投提供了多类可选择的债券融资品种。随着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2020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扶贫品种(扶贫票据、扶贫专项公司债)已随着扶贫攻坚战的结束,渐渐转入到了乡村振兴领域。


(一)乡村振兴票据(交易商协会)

乡村振兴票据是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于2021年3月15日正式推出的品种,能够结合债务融资工具各类型产品进行注册发行(如CP/SCP/MTN/PPN,以及与碳中和、权益出资等品种结合)。但城投企业注册发行乡村振兴票据仍需要满足行业(例如城投类企业、房地产企业等)监管政策,确保募集资金用途合法合规,符合政策要求。

截至2021年6月25日,共有57家主体发行过乡村振兴票据,存续金额442.35亿元;其中纳入我们的发债城投名单(判定方法请见报告《全国城投平台完整名单出炉》)的城投共有28家,存续金额188.50亿元。


截至2021年6月25日,从债券类型来看,城投平台发行的乡村振兴协会产品以中期票据为主,14期中期票据的发行金额合计106.90亿元,占比57%,主要为3年期中票,其余为超短期融资券(27%)、短期融资券(8%)和定向工具(9%)。从主体评级来看,以AAA高评级城投主体为主,合计17家城投,家数占比61%,发行金额149.80亿元,发行金额占比79%。


从行政级别来看,以省级为主,合计14家城投,占比50%;区县级主体8家,占比29%,其中江苏省的区县级平台最多(6家)。从募集资金用途来看,以偿还乡村振兴相关项目贷款为主,合计金额127.30亿元,占比68%;用于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建设资金52.70亿元,占比28%;其余为定向工具未公开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在偿还贷款的乡村振兴票据中,以偿还高速公路项目贷款为主,金额达到80.50亿元。


(二)县城新型城镇化/农村产业融合专项债(国家发改委)

在乡村振兴战略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的背景下,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8月推出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于2020年8月推出了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陆续已有城投企业通过此类企业债券品种进行项目建设和补充营运资金。

1. 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

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债主要是针对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设立的,适用的范围为县城及县级市城区内的,兼顾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等。城投平台可围绕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内的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县城新型基础设施(5G网络、物联网、车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设施数字化改造等)、县城其他基础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等)发行该专项债,可将不超过50%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截至2021年6月25日,已有13家城投申报过县城专项债。其中,9家城投企业已获批文,获批额度共98亿元(3家城投已发行成功,发行金额共计23亿元);4家城投的申报已被受理,申报额度共83亿元,逼近前期已获批9家的规模。


从行政级别来看,13家新型城镇化专项债申报主体中,以区县级城投为主,共计10家,其余有2家国家级园区(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省级园区(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主体。

从主体评级来看,13家申报主体以AA评级为主,共计10家,基本为区县级平台;AA+评级主体有2家,分别是靖江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1家主体评级仅AA-,为阳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

从主体省份分布来看,13家申报主体中湖南省、浙江省各有3家,江苏省、四川省各有2家,湖北省、山东省、重庆市均为1家。与乡村振兴票据中江苏省区县级平台占比最高相比,县城专项债券中则以湖南省、浙江省的城投平台居多。

从募集资金用途来看,获批98亿额度中,用于项目建设的有66.15亿元,占比68%,这些项目主要有县城停车场、县城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新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高标准定制化厂房、智慧小镇等,剩余资金均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从3家已发行的主体来看,均采取了增信措施,1家由县级所在地级市最大的城投企业进行担保(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AAA),2家分别由专业担保机构进行担保。



2.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则是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背景下提出的,重点支持产城融合型、农业内部融合型、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多功能拓展型、新技术渗透型和多业态复合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同样允许使用不超过50%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截至2021年6月25日,申报过农村产业融合专项债的10家城投均已获批,6家已发行成功。10家企业获批额度81.50亿元,已发行43.50亿元。从主体行政级别来看,1家属于省级园区(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1家市级平台(阿克苏地区绿色实业开发有限公司),8家为区县级平台。主体评级则以AA为主,共计8家,仅阿克苏地区绿色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评级为AA+。

与县城新型城镇化专项债省份分布不同的是,城投大省江苏省运用此品种的家数位居第一,10家获批主体中江苏省占据6家,四川省2家,江西省和新疆各1家。

从已发行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来看,与县城新型城镇化专项债发行情况相同,已发行的6只债券均进行了担保增信,其中3家江苏省城投由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担保。


(三)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券(证监会及交易所)

2021年6月16日,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深交所成功发行全国首单交易所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券(“21广新V1”);6月24日,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发行上交所首单乡村振兴公司债券(“21赣交V1”)。两单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券的成功发行,标志着证监会、交易所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也迈出了重要一步。

交易所推出的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券,是在扶贫专项债基础上,支持发行人将募集资金投向乡村振兴相关领域,将募集资金用途聚焦“三农”发展,用于乡村振兴项目的建设、运营、收购等,可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领域。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城投,为商业贸易类企业,其发行的“21广新V1”规模为5亿元,5年期票面利率为3.97%。募集资金拟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增资,增资后食品公司将扩大生产规模,将增资资金全部投入到养猪场现代化建设项目。而猪场建设项目分布于肇庆市高要区、肇庆市怀集县、韶关市新丰县等十余个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广东市县地区,将有利于推动乡村形成较为完整的一体化食品供应链条,并带动乡村居民就业、提升人均收入、增厚地方政府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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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债券,哪些区县在发力?



综合上述三大系列“乡村振兴”债券来看,区县级城投发行(申报)家数最多,为26家。具体来看,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乡村振兴票据发行主体最多、规模最大,且省级主体发行规模较大,涵盖了SCP/CP/MTN/PPN等多种协会产品类型。发改委的县城新型城镇化、农村产业融合专项债目前发行数量不多,且均以区县级平台为主。交易所的乡村振兴公司债券近期落地,沪深交易所首单乡村振兴公司债券均为省级强资质主体。

(一)江苏省区县级城投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最多

在当前区县级城投发债政策收紧的环境下,“乡村振兴”债券打开了一扇窗。分省份来看,已发行及成功获批乡村振兴债券的23个区县中,江苏省的区县数量遥遥领先,为12个,分布在无锡、泰州、徐州等9个地级市;四川省和浙江省各有3个区县,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山东省各有1个区县。

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看,分化较大,仅有9个区县超过50亿元。其中江苏省7个,分别是无锡市宜兴市和惠山区、常州市溧阳市、南京市浦口区、泰州市靖江市、南通市如东县和盐城市东台市。一般预算收入低于20亿元的区县有5个,分别是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和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

纳入“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的区县,在乡村振兴及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已经开始发力。我们观察到,在已发行及成功获批乡村振兴债券的23个区县中,有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淮安市盱眙县,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杭州市桐庐县,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8个区县在“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中。2020年5月29日,发改委颁布《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给出了“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要求切实加大中央财政性资金等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其围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范畴,启动建设示范性项目,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与运营模式。在示范名单中的县及县级市,未来可能更有动力尝试发行乡村振兴债券。

(二)部分“乡村振兴”债券具有一定性价比

根据城投分析框架、债券期限和收益率等因素综合来看,下表中的个券具有一定性价比。

风险提示:

城投相关政策超预期:若城投相关政策超预期收紧,叠加还本付息压力较大,信用风险将上升。

数据口径存在偏差:本文数据主要来自wind统计,可能存在乡村振兴相关发行主体和个券遗漏,对结果造成统计偏差。

对外发布时间:2021年6月28日

报告作者:

刘 郁,SAC 执证号:S0260520010001,SFC CE No.BPM217,邮箱:shliuyu@gf.com.cn

姜 丹,SAC 执证号:S0260520030001,邮箱:jiangdan@gf.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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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于郁言债市,作者刘郁 姜丹 郑日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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