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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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年度汇编】2022年中央供应链金融政策要点汇编

近年来,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成为国家战略,供应链金融作为促产稳产的重要金融工具受到国家高度重视。

近年来,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成为国家战略,供应链金融作为促产稳产的重要金融工具受到国家高度重视。国务院及各中央部委政策频出,成为引领供应链金融创新与规范发展的风向标,本文汇总摘编了2022年中央政策中与供应链金融相关的要点,以飨业界!

 

  一月份  

 

   《“十四五”国内贸易发展规划》

发文单位:商务部

 

重点内容:稳步推进供应链金融发展,丰富供应链金融服务产品, 规范发展供应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开展供应链金融资 产证券化,提高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

 

 

《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发文单位:国务院

 

重点内容:推广“信易贷”模式,用好供应链票据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与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信用产品。

 

 

《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

发文单位:国务院

 

重点内容:鼓励大型骨干外贸企业向金融机构共享信息,加强合作,推动大型骨干外贸企业为上下游企业增信,在真实交易的背景下,引导金融机构向大型骨干外贸企业的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产品。

 

 

  《“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重点内容:加强供应链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统一供应链金融数据采集和使用的相关标准、流程,确保数据流转安全合规,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应用,为供应链金融线上化、场景化及风控模式转变提供技术支撑。加强供应链票据平台系统功能建设,加大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加快与政府采购系统等对接,为金融机构应收账款融资提供多维信息支撑。在全国范围内加快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推进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数字化和要素标准化建设,强化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联动,提高登记公示办理效率。

 

健全供应链金融运行机制。优化供应链金融监管机制,探索对供应链金融实施差异化监管。研究制定供应链金融行业规范,推动相关技术标准建设和统计口径统一。运用科技手段建立完善数字化风控体系,强化交易真实性审核和全流程监控,防范虚增虚构应收账款、存货及重复抵质押行为。推动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动产资源权属“应确尽确”,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提供便利。鼓励金融机构、核心企业、第三方机构加强信息协同和共享合作,提高信息透明度和金融服务效率。

 

丰富供应链金融产品。鼓励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确权,支持金融机构与平台对接,规范发展供应链应收账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提高供应链中小企业融资效率。引入债券市场资金,鼓励中小企业通过标准化票据融资,支持核心企业发债融资。支持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更加便利的供应链票据贴现融资,丰富营业中断险、仓单财产险等多种保险服务供给。建立核心企业票据融资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应收账款尽职调查、信息披露和风险防范,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产品。

 

 

《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重点内容:提升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和风险可控前提,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托农产品供应链产业链核心企业(以下简称核心企业),开展存货、仓单、订单质押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业务,降低下游经销商融资成本。注重发挥核心企业存货监管能力、底层货物分销处置能力,汇集验收交割、在库监控等交易信息,打造动产智能监管大数据平台;鼓励以“银企信息系统直联+物联网+区块链技术”创新方式,打通银行、核心企业、仓储监管企业等系统间信息接口,引入企业征信、信用评级等各类市场化机构,动态更新业务数据并形成电子化标准仓单和风险评估报告;鼓励以区块链和物联网设备为基础,形成存货质押监管技术统一标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确保货物权属转移记录等信息有效性。稳妥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探索运用数字人民币进行交易结算。

 

 

  《 “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

发文单位:工信部

 

重点内容: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引导早期投资支持医药产业科技创新,拓宽医药企业融资渠道。

 

 

  二月份  

 

   《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

 

重点内容: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标准保障。推动供应链交易数据与金融机构共享的流程、接口、使用、安全等数字信息管理技术标准建设。加强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的数字化和要素标准建设,支持金融机构通过接口方式批量办理查询和登记,提高登记公示办理效率。制定银行间电子认证互通互认等标准,助推提升供应链融资结算线上化和数字化水平。研制科技金融产品标准,助力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

 

 

《关于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工作通知》

发文单位:商务部

 

重点内容:积极推动银行和外贸企业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保单融资“白名单”机制作用强化供应链金融服务,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增信支持和融资便利。

 

 

 

  三月份  

 

《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

发文单位: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重点内容: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管理。有条件的企业要突出行业链长优势,合理借助上下游业务、资金等信息,发挥数据和服务支撑作用,引入优质金融资源,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精准对接供应链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生产、流通、交易等各环节的金融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供应链金融服务.要基于供应链真实业务背景,灵活运用各类金融产品依法合规盘活存量资金.要严控供应链金融业务范围,严禁提供融资担保,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和虚假贸易业务。

 

 

《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重点内容: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的供应链金融支持,依托链上核心企业,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信息,鼓励金融机构为产业链供应链提供结算、融资和财务管理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引导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提升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的风险管理服务质效。探索通过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强化利益联结等方式,依托核心企业提高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可得性。

 

 

《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重点内容:围绕促进大豆和油料增产、“菜篮子”产品供给,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持续加大信贷投入。依托主产区和重要物流节点,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金融支持。

 

 

  四月份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发文单位:国务院

 

重点内容: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重点内容:强化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快速响应产业链核心及配套企业融资需求。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发挥供应链票据等金融工具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支持供应链企业融资。

 

 

  五月份  

 

《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

发文单位:工信部等11部门

 

重点内容:创新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方式。完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结合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特点开发信贷、保险等金融产品,加强供应链应收账款、订单、仓单和存货融资服务。引导大企业加强供应链金融支持。推动大企业支持配合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六月份  

 

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

发文单位:商务部等8单位

 

 

重点内容:《工作规范》指出,示范创建工作将按照广泛动员、自愿申报、科学评估、动态管理、严控质量的原则,遴选出在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方面具有创新引领、协同高效、绿色低碳、弹性韧性优势的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商务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每年认定一批城市和企业,分别授予“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称号。

 

此外,《工作规范》在第十一条“示范企业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形成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到,要拓展供应链专业服务。发挥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平台优势,探索拓展供应链专业服务,提供一体化供应链管理服务,积极赋能中小企业。鼓励金融机构为有条件的企业提供流程型、智能型供应链金融服务。

 

  七月份  

 

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文单位:银保监

 

重点内容:通知提出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依托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加强数据和信息共享,运用应收账款、存货与仓单质押融资等方式,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九月份  

 

《金融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部

 

重点内容:探索开展畜牧业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对龙头企业提供担保、参与“大带小”模式的中小养殖场户,优先考虑贷款支持。

 

 

《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重点内容:推广供应链融资。银行机构应依托核心企业在订单形成、库存调度、流转分销、信息传导等环节的主导地位,发展基于供应链的应收账款融资、存货担保融资等业务,并积极开发体系化、全场景的数字供应链金融产品。对于上游企业供应链融资业务,核心企业应付款至专户;对于下游企业,应推动核心企业协助增信和提供相关信息。支持全国性银行通过核心企业属地行“一点对全国”等方式依法合规办理业务,提高供应链融资效率。

 

推进供应链融资“线上化”管理。对于供应链融资业务,可探索以线上为主开展贷款“三查”工作。支持银行机构将供应链信用评价向“数据信用”和“物的信用”拓展,通过与企业生产交易、仓储物流等核心数据进行交互,与行内信息、企业信息、政府公共数据交叉验证,实现对动产和权利融资各环节信息的动态掌握。有条件的银行可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和大数据信息建模,对供应链上中小微企业贷款实行线上审批。

 

 

  十一月份  

 

《“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

发文单位:科技部

 

重点内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家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区内开展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等多样化服务,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相关政策。

 

 

《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

 

重点内容: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标准化票据、供应链票据、保理等业务。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交易清算、征信等金融场景的安全应用,支持长三角征信链建设,推动长三角征信一体化发展。

 

 

 十二月份  

 

 《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发文单位:国务院

 

重点内容:聚焦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供应链金融、信息数据、人力资源等服务创新发展。

 

 

   《“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

发文单位:国务院

 

重点内容: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或平台企业合作,丰富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供给。

 

来源:广东省供应链金融创新合规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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