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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城投公司布局智慧城市产业研究

我国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明确指出,“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

以下文章来源于现代咨询,作者张玉 王蓬 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在“十三五”收官之年,新冠疫情爆发,我国大部分城市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城市管理和治理水平,有效控制了疫情,有效地验证了智慧城市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入后疫情时期,智慧城市的建设将更加系统全面,将在创新协同、为民服务、数据共享、产业赋能、应急安全等方面出现新发展导向。在我国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明确指出,“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这为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

一、智慧城市产业发展的前景

伴随着我国的快速城市化,城市管理面临诸多问题,“大城市病”集中爆发,多数超级城市、特大城市正经受着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污染、资源紧张等困扰,传统的技术和管理手段难以应付,亟需通过智慧城市建设来进行缓解。

中国智慧城市概念最初由住建部提出,随着智慧城市的实践和认知不断变化,2014年,国家发改委从数字化与技术角度认为智慧城市是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后期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发展以及国家大力支持“新基建”,多地政府正深入运用科技手段来提升城市管理和治理水平。

国家信息化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95%以上地级市,50%以上县级市均提出建设智慧城市。目前来看,我国持续的城镇化进程、快速迭代的技术,各方面政策的加持,决定了我国智慧城市产业发展蕴藏着巨大潜力,智慧城市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二、智慧城市产业发展的政策梳理

在国家上位政策的充分带动和大力支持下,地方层面正加大对智慧城市政策的实施力度,北京、深圳、上海、江苏等多个省市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陆续出台专项政策和指导意见,强化统筹推进,助推智慧城市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我国智慧城市相关政策及重点内容

时间:2021年5月

政策名称:《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的通知》(建城函〔2021〕51号)

重点内容: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等6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

时间:2021年4月

政策名称:《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发改规划〔2021〕493号)

重点内容:“十四五”开局之年,继续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做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增强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建设与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时间:2021年4月

政策名称:《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建标〔2021〕28号)

重点内容:推进数字家庭系统基础平台与新型智慧城市“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智慧物业管理、智慧社区信息系统以及社会化专业服务等平台的对接。

时间:2021年2月

政策名称:《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重点内容:推动智能网汽车与智慧城市协同发展,建设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设施融合感知体系,打造基于城市信息模型平台、集城市动态静态数据于一体的智慧出行平台。

时间:2021年1月

政策名称:《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

重点内容:培育一批系统集成解决方案供应商,拓展冷链物流、应急物资、智慧城市等领域规模化应用。打造跨产业数据枢纽与服务平台,形成产融合作、智慧城市等融通生态。

2021年,北京、上海、深圳等智慧城市领头示范城市发布了相关政策,制定了相关规划,不约而同将智慧城市写入了2021年的首要发展任务,正式拉开了“十四五”开局之年的智慧城市新篇章。

重点城市“十四五”智慧城市发展规划

城市:深圳

相关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

重点内容:到2025年,深圳将打造具有深度学习能力的城市智能体,成为全球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中国”城市典范。

城市:北京

相关政策:《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智慧城市发展行动纲要》

重点内容:到2025年,将北京建设成为全球新型智慧城市的标杆城市,“一网通办”惠民服务便捷高效,“一网统管”城市治理智能协同,城市科技开放创新生态基本形成。

城市:上海

相关政策:《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

重点内容:到2025年,上海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国际数字之都建设形成基本框架,到2035年,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

城市:苏州

相关政策:《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重点内容:到2023年,苏州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要达到6000亿元,年均增长率16%以上,数字经济领域有效发明专利累计拥有量达到7000件以上,PCT专利申请量达到1000件以上。

城市:长沙

相关政策:《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顶层设计(2021-2025年)》、《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重点内容:形成“决定+顶层设计+行动计划”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体系,构建“一脑赋能、数惠全城”的建设运行模式,成为中国新型智慧城市样板和标杆。

城市:武汉

相关政策:《武汉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重点内容:按照“1个云网,1个大脑,政府管理、惠民服务、城市治理、产业创新、生态宜居等5大重点应用领域,运行管理、标准规范、信息安全等3大保障体系”构建智慧城市“超级大脑”。

城市:成都

相关政策:《成都市智慧城市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

重点内容:到2022年,成都市智慧城市架构体系基本完善,“城市大脑”全面提能,数字要素高效流转,智能设施广泛覆盖,进入全国智慧城市第一方阵,成为全国“数字政府、智慧社会”建设的典范城市。

三、城投公司参与智慧城市业务优势分析

(一)政企关系良好,具备资源整合的优势

城投公司具备参与传统城市向智慧城市转型的天然优势。首先,城投公司由于其特殊的公司性质,且是地方国企,与地方政府联系紧密,往往具有较好的政企关系,能够更好地协调智慧城市各政府部门的关系。其次,城投公司与当地政府联系密切,凭借其政府信用背书,再加上针对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的授权经营,更易获得金融机构的青睐,弥补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第三,城投公司多年通常作为链接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桥梁,该角色有利于代表政府协调各产业资本参与当地智慧城市建设。

(二)具备丰富的政府性项目融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能力

城投公司一直以来作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和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主力军,在城市开发建设方面经验丰富,积累了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以及丰富的场景资源,也积累了丰富的社会资源和项目运作经验,为城投公司进军智慧城市建设行业打下基础。

(三)具备城市资产运营的经验优势,参与智慧城市业务是双赢选择

城投公司在城市资产运营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城市的水、燃气、道路交通和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公司,基本由城投公司全资、控股,城投公司相对其他单位更有优势进行智慧城市的管理和运营。如果吸取城市运营方面的经验,利用合理的商业模式,参与如市民卡、大数据、无线商圈、智慧健康等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不仅可以为政府排忧解难,自身也可以产生持续的经济效益,收获现金流,有助于自身的转型升级。

四、城投公司布局智慧城市产业的发展举措

城投公司作为城市开发建设的重要角色,应思考如何发挥优势,积极培育和发展新兴智慧产业,从“规划、融资、建设、运营”等流程上,向智慧城市建设者转变,整合城市资源、建立服务运营体系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赋能,促进城市经济转型、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一)明确城投公司参与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的角色定位

我国处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期,地方城投如何有效选择智慧城市业务的切入点和成长路径会对未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成效产生影响。现阶段地方城投公司应聚焦“智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者、核心平台运营服务商、关键领域解决方案集成商”的定位,后续根据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再进行调整,短期可依托当地技术资源,聚焦于自身或者区域优势产业,实现产业的智慧化升级,比如参与产业链部分环节,围绕产业链的融资、运营维护和创新应用等环节,在智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核心平台运营及关键领域解决方案的集成等领域提供基础产品或服务,从而获得收益;长期则应关注需求,比如智慧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到一定程度后,可以通过整合资源,针对特定场景,打造产业级或者消费型应用的核心平台,获取增值服务收益。

(二)城投公司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方式

城投公司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方式主要有发起新设、合资合作、投资并购、战略同盟等。一是发起新设,即通过新设公司或项目主体,以自有团队对传统基础设施进行智慧化升级,相关资金来源多为政府财政性资金或自身项目融资;二是合资合作,即与智慧城市行业领军企业合作,联合合资注册“地方智慧城市公司”,在地方政府的要求下,共同运营地方智慧城市公司;三是投资并购,对区域内综合实力较弱、有独特优势的技术性企业进行并购,并单独注册“地方智慧城市公司”,未来该智慧城市公司的运作效益,将全部归属于地方城投公司;四是战略同盟,与投资企业、互联网巨头、传统智能交通企业、大型国际厂商、芯片商、系统集成商、平台运营商等产业链的上、中、下游企业等联合,构建新的生态发展格局。

(三)城投公司参与智慧城市业务的盈利模式

城投公司不管以哪种方式参与智慧城市建设,通常要成立地方智慧城市公司,其收益模式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依托该公司和智慧城市项目,在资本市场上建立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开展投融资业务,用于智慧城市和其他地区的信息化项目及产业投资,未来按成本加成的方式由政府回购,获取投资收益;二是通过项目管理业务运作,参与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承接项目后期的技术运维和业务运营,以项目管理费及服务外包费作为盈利来源;三是通过运营产业收益,例如参与运营市民卡、旅游、教育、医疗、大数据等项目获取收益;四是通过产业孵化业务,深入开展项目的商业运营,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选择合适的可培育的业务,引入外部资本,通过控股、参股的方式将其孵化为独立的产业公司,以产业公司的增值收入、股份溢价及经营分红作为盈利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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