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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

盘点2021年地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成效分析(上篇)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全国各级国资国企迅速贯彻,全面行动,在很多领域、诸多环节均形成了突破和进展,有些还成功地创造了试点经验和改革典范。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全国各级国资国企迅速贯彻,全面行动,在很多领域、诸多环节均形成了突破和进展,有些还成功地创造了试点经验和改革典范。今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很多地方已经启动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检查验收工作,诸多经验和成效正在进行全面总结和梳理,将为进一步深化推进改革行动提供指导和借鉴。

本期文章分上下篇发布,上篇介绍2021年地方国资国企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

 
 

 

 

2021年,按照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各地国资国企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国有资本结构布局调整、科技创新、三项制度改革和国资监管体系完善”五大领域,把握好“面与点、进与退、量与质、上与下、广与专”五组关系,确保改革快速稳妥推进,为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以面促点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逐渐成熟定型

2016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会重要讲话中,对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作出重大部署,创造性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重大命题。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开始以来,各地在推进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上逐渐趋于成熟定型。

制度建设方面,截至2021年底,绝大多数地方国有企业均按要求制定了党组织前置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了党组织与董事会之间的权责边界;地方各级国资部门普遍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董事会相关制度,基本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体系更加系统完备。

“面”上的制度完善,促进了“点”上的更大突破。

不少地方国资部门还展开积极探索,采取内部转任与外部选聘相结合方式,加快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定期组织董事履职培训和董事会工作培训。

有些地方还加快授权放权,因企施策精准授权激发企业活力,创新法人层级治理新路径,截至2021年,共有733家地方一级企业制定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占比为99.6%。

有些地方针对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方式较单一、与董事会决策内容交叉等问题,根据不同事项特点,还创新探索出“制度审议、综合审议、一事一议”三种前置研究讨论方式。

有的企业还明确董事会将部分非重大经营事项授权董事长、总经理会议决策,既完善了制度规范,又结合实际提高了决策效率。

因企施策精准授权激发企业活力,

创新法人层级治理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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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进有退

国有资本结构布局不断优化升级

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是激发国有企业活力的重要前提。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开始以来,各地国资国企积极推进战略性整合和专业化重组,持续推进压减工作和清退低效无效资产,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在关系国家战略、地方经济和民生保障等领域的控制力、影响力。据国务院国资委统计,地方“两非”“两资”(低效资产、无效资产)清理退出完成率达87.9%。

退,是为了更好地进;不为,是为了更好地“有为”。

各地国资国企把腾挪转换过程中集中起来的资源,更好地投入到国家急需、人民期盼、市场呼唤的行业和领域。在新的发展理念和要求下,国有资本布局不仅包括工业产业布局,还包括国有资本的总体规模配置、企业架构、行业布局、区域布局等。

比如,珠海市国资委为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和城市运营、现代金融、高端服务业、公益保障五大板块,对其下属的11家集团和3家资产运营公司进行重组整合。

珠海国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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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国资委则是打造“9+3+2”的一级资本运营平台、二级投资经营平台、三级专业化公司的国有资本运营结构,在重大产业、金融行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五大板块,形成一企一行业。

成都国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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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有的地方将资源向潜力较大、效益较好、预期较高的区域和板块倾斜,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项目和业务倾斜,为拓展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优势业务提供空间。

有的地方制定“双碳”行动方案,成立新能源公司,积极发展海上风电、陆上光伏等新能源业务,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很多地方成立了大数据集团或数字公司,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新兴产业。

整体来看,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开始以来,各地国有企业在城市建设、民生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力度持续加大,国有资本的布局结构不断优化,配置效率明显提高。

 

 

量质齐升

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动力明显增强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国有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的主力军。

2021年,各地国有企业创新政策加快落地、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创新协同明显增强。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启动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了系统推进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激励保障机制建设的意见,各地按照中央要求,积极开展并落实年度考核加分、研发费用视同利润加回、资本金注入、工资总额单列等政策,研发投入强度逐渐增大。

有的企业成立了科技创新委员会,建立配套制度,搭建科创平台,全面进行科技创新组织动员。

有的地方出台科技创新支持政策,对获得国家、省重大科技奖项的给予加分,再按照国家、省奖金的1.5倍、1倍予以奖励。

有的地方还设立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其中40%可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研发团队和骨干。

有的地方成立了低碳研究院、碳中和研究院,优化科技创新管理机制,统筹重点业务领域研发方向和资源,建设共性技术平台、跨法人协同创新中心,加强共性技术创新和内部研产销一体化改革,快速布局和进军“双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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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021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和

各类企业R&D经费支出情况(亿元)

2021年,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计259.3万亿元,营业总收入71.7万亿元,利润总额4.5万亿元,净利润3.3万亿元。

 

能上能下

三项制度改革开始破冰破局

三项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最需要攻坚的关键一环。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开始以来,各地各级国有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签约工作大部分完成,三项制度改革实现大范围破冰破局。在此过程中,各地国有企业普遍把经理层改革作为三项制度改革的“牛鼻子”,同时,制度化、常态化推行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市场化用工制度。

一是加快推进经理层成员从传统“身份管理”向市场化“岗位管理” 转变;严格按照契约约定开展考核、兑现薪酬、决定去留。

二是中层干部“起立坐下”,实行“非优必转”。

三是分层分类建立差异化的薪酬弹性机制,构建“以岗位责任定基薪、以经营质量定绩效、以超额贡献定分享”的分配制度。

据国务院国资委统计,地方国有企业中经理层成员签订契约比例已达94.7%,地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人数占比达到37.7%,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人数占比达到3.0%,各地、各企业普遍在“下、出、减”上拿出了更有力的改革举措,企业改革发展内生动力积蕴迸发。

 

广专并进

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持续优化监管方式

国资监管体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开始以来,各地国资部门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聚焦管资本提升监管效能,在“广”与“专”方面实现了新的提升,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发挥好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加快建设一流企业提供了更加强大的体制保障。

一是各地纷纷出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实施方案,将众多分属于不同出资人监管企业划归国资部门统一监管,初步实现了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各地国资部门推动集中统一监管平均比例已达98.2%,集中统一监管后企业的深化改革、专业化整合、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各地纷纷出台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实施意见,加强了省与市、市与县区的国资监管的衔接配套。

三是扩大监管范围、加强向下穿透,各地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加快推进,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相衔接的出资人监督闭环逐步完善。
深圳市国资委还构建了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差异化、智慧化监管体系,创新构建党委领导、纪委统筹,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总监、内审、内控、风控协同联动的“六位一体”大监督体系。

重庆市国资委出台《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区县国资监管机构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文章来源于现代咨询 ,作者现代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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